2014年9月13日 星期六

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的真實義是佛法嗎?

在宗喀巴所著作的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有這麼一句直白而露骨的誓言文字「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從文字表義來看,相信一般沒有文字障礙的人都能夠理解這句話的意思是在說「你可以殺害一切的有情眾生,受用他人的女性眷屬,不給予你的你可以強制取來,可以說一切的妄語來達成自己的目的。」也就是說,宗喀巴直白地鼓勵一切密宗修學者為了「成佛」可以觸犯「殺、盜、淫、妄」等四者屬於基礎五戒的遮止,這與 釋迦世尊所弘揚清淨不應撓犯眾生的三乘菩提佛法相違背,根本不是佛法的內容。
然而,宗喀巴的支持者或者不承認而強詞奪理恣意解讀,妄稱他人錯解此句話的真實義,例如有人說:「“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的本意是,世人可以殺害各有情的生命,可以任意的淫亂,這些都不是給予的,都是世人自己所造作的,所做的這一切,如同妄語一樣,是自欺欺人的。
也有人說:「這部分文字的前文是在闡述一個灌頂,藏密一些灌頂的同時也包括授這種灌頂專門的密宗三昧耶戒的過程。這段也是在說這個灌頂的密宗戒。我們直譯一下:這個灌頂的三昧耶戒律,如答日迦跋說的是:殺生,邪淫,偷盜,妄語。這幾條戒律和居士五戒相比少了飲酒。
或者是大方承認卻辯解說這是大成就者的境界,是凡夫眾生不了解的,例如有人說:「這是密宗修行當中的禁行階段。為什麼大成就者可以示現"殺生,行淫,偷盜,妄語"呢?? ...在密乘中,雙運、降伏被稱作“禁行”。禁行,顧名思義,就是須禁止的行為。那麼,是對什麼人禁止,又是在什麼情況下可略作開許呢?...對於沒有絲毫自私自利、內心無比清淨的菩薩來說,身語七種不善業是有直接開許的。就像大悲商主殺短矛黑人以及星宿婆羅門子對婆羅門女行不淨行之類的情況。...不與取也不例外,對於根本沒有私心雜念、有膽有識、大義凜然的菩薩來說,為了愛財如命的富翁,而從他們手中盜竊財物上供三寶、下施乞丐等是開許的。 妄語也是同樣,如果是為了保護瀕臨絕境的眾生性命或者保護三寶財產等說妄語是開許的。但以私慾欺騙他人是絕對不開許的。
歸結來說,這些支持的辯解大略有兩種不同的應對方式:
一者、不承認「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的犯戒說法,而以自己偏頗的解譯方式來釋義
二者、雖承認「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的犯戒說法,但是辯解說這是大成就者的境界,是評論的凡夫所不了解的。
乍看之下,這些反駁似乎言之有理,然而,究竟真相是甚麼呢?因為學佛就是要學習無上正真之道,而真理之中是不容許有一絲一毫的偏頗及偏邪的,不可以鄉愿而如同世間法一般含糊籠統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所以就讓我們來了解「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的真實義究竟孰是孰非。
首先,在密宗道次第廣論卷十三及卷十四中,宗喀巴闡述了無上瑜伽部四種灌頂的內涵(括號之註解引用自吾 平實導師著作之狂密與真密鉅冊):
1. 瓶灌頂,聲稱能令受灌的弟子對治無明、現證法界體性智—水灌頂「師長次(觀想)於自心種子放光,迎請無邊處所諸佛明妃(此等諸『佛』與明妃皆是雙身交合受樂之相)於前虛空中住,奉供養後,請為弟子灌頂…水灌頂前觀想次第:謂想諸如來佛眼明妃充滿虛空,彼等於弟子上執持傘蓋幢幡衣服,歌舞作樂,雨眾妙花,手略傾斜執持充滿菩提心甘露(淫液)之白瓶,為從佛母蓮華(從明妃下體)初出(而為)弟子灌(入其)頂...」、冠灌頂、金剛灌頂、鈴灌頂、名灌頂等
2. 秘密灌頂。弟子在受灌前必須奉獻與上師合修雙身法之女性,或許是自己的姊妹、妻子、女兒,給傳授灌頂之上師「以具足三昧耶之智慧母--生處無壞(生產之處無壞)、年滿十二等之童女--奉獻師長(以私處完好無壞而年滿十二歲至二十歲童女九人奉獻與師長同樂而作供養。『等』字謂十二歲一人、十三歲一人、…乃至滿二十歲一人,共為九人)。」接著「修『密灌頂物』者,次由師長具主尊慢,將俗女身觀空之後,(觀想出)生天女身,先應加持金剛蓮華(先應加持明妃之女陰),而(與明妃同)入等至(同入性高潮),(於性高潮時應)念誦...(然後再觀)想以心間種子放光召請毗盧佛(密宗所說之雙身像報身佛)與佛眼等入定(入性高潮中一心不亂、不起分別心),(再觀想毗盧佛父母行淫大樂而流出紅白菩提--淫液)從毗盧門(從自己頂門進)入自身中,大貪融化,經阿縛都底(經中脈)至金剛摩尼(至龜頭),堅固俱生(令陽具堅挺不軟而生起俱生樂不中斷)。...傳密灌頂法者,次從蓮取其金剛(接著從明妃之下體取其金剛心--淫液):以大指無名指取摩尼寶(以手指撮取上師射於明妃女陰中之精液),勝解『如來化汁與自菩提心無二』(應當生起勝解:如來化現之汁液與自己之菩提心精液無二);恐彼持『語金剛彌陀慢』之弟子見而不信,故遮其面,非彼手眼所及(不令弟子眼見或以手觸及),誦金剛鬘經所說之:『過去金剛持,為佛子灌頂,以妙菩提心(以如是上妙之淫液菩提心),今為子灌頂。』又誦...,(將淫液--金剛心)置彼口中。弟子亦應想是毗盧佛等一切如來總集體性,念誦...而咽,咒義為希有大安樂。次明妃從定起(然後明妃從一心受樂之境而起身),不著衣服,於蓮華(於自己之女陰)中取甘露滴,如是置彼(如是置於彼受密灌之弟子)口中,彼亦如上而飲(弟子亦如前面上師所授一般而飲之)。言如是者,謂非眼手之境(不許弟子觀見及手碰觸之),亦以大指無名指取,如前誦咒及頌(而賜與弟子嚐之)。言如上者,謂以總集一切佛心(觀想一切佛父母合於上師與明妃身中而行淫受樂流出紅白菩提心,由密宗行者收集之)而飲...
接著上師再以這種男女交合分泌物來為弟子灌頂「如是五次第論及攝行論亦說:將菩提心(將淫液)安置瓶內或盃中而為(弟子)灌頂
密灌頂之三昧耶戒為「此之三昧耶者,『結合經』說:依五甘露,不害眾生,不捨女寶,不毀師長。名義,是以父母菩提心密物(男精及女人淫液)灌頂,故名密灌頂
3. 智慧灌頂。在接受了秘密灌頂之後,「弟子先以『菩提金剛』等文請白師長。師長次以前所供養、具三昧耶與律儀之明妃,或其餘有妙色像者(師長隨即以受灌頂之弟子在方才所供養之美麗明妃數人,或其餘具有妙色像之明妃,指示弟子),告(告訴弟子)云:『此悅意色像,佛觀汝應依(『佛』觀察而認為:汝應依止此等妙色之明妃而修雙身法),輪次第結合(自己中脈內之五輪須依次第與明妃之中脈五輪結合:謂全身皆須緊密結合,及由下體運入明妃中脈下端,而與明妃之明點在明妃之中脈五輪內結合運行),當受勝妙樂(應當由此享受殊勝之妙樂),由金剛跏趺(由坐姿之淫行及第四喜之樂空雙運),心(精液及覺知心明點)入摩尼(移至龜頭)中(而引生第四喜大樂)。』令其了知(令弟子知曉此密意)而(將諸位明妃付)與弟子(弟子隨即與此眾位明妃而共修雙身法)
上師還必須教導受灌者淫觸四喜的差別「如穗論第五云:『此從波拉根本(此乃是從明點等觀想,以雙身法合修作為根本),從密蓮華、金剛摩尼,生前歡喜等三(從秘密之陰戶、男性之龜頭而生起前三種歡樂之喜),於摩尼中生俱生喜(最後則於龜頭中生起第四喜,名為俱生喜)。此是一種建立。』...前者從金剛根本起(前者是從金剛行者的根本「陽具」開始),未至摩尼中央(尚未到龜頭之中央時),隨處所別,生三種智喜(由明點隨處所到而作分別:生出三種『智慧』之淫觸喜樂)。由斷上上品及上品中品三粗分別,安立歡喜、勝喜、妙喜(由於斷除三種粗分別而安立『歡喜、勝喜、妙喜』三種)。雖有微細下品,由無粗者,立俱生喜(雖然還有微細下品之『嫌惡』分別存在,由於已無極粗之嫌惡之分別,所以建立第四喜為俱生喜)。...謂四喜中立俱生智為此慧智(這是說:在四種歡喜中建立第四喜證得之『俱生喜智慧』為此雙身法所證得之智慧)。生起之時,謂菩提心至金剛摩尼未出之際(俱生喜生起的時候,是說在精液已出至龜頭,享受極樂而尚未射出之際)。...金剛跏趺,謂住摩尼、二鼻孔內停息之時(金剛跏趺之意,是說:將明點及精液出至龜頭引生極樂觸,而控制不令出精,長受最高潮之樂觸至幾乎不能忍受,令鼻息停止之時,名為『金剛跏趺』)。
經過了上師的教導之後,未來行者必須要一天八個時辰住於如此進行男女交合領受第四喜的境界中「此如妙吉祥口授論第三灌頂時云:『由虛空界金剛合(由觀想金剛界本尊父母和合及自身與明妃交合中之二人明點淫液相和合),具正眼者生大樂(具有真實知曉此法之正眼者,能因此生起大樂);若於正喜離欲喜(若於正受高潮之喜樂時,能遠離射精貪愛之喜),見二中間遠離堅(就見到遠離二邊之中間正道,而得遠離射精之貪愛,令下體永遠堅固不軟而常受至樂永不間斷)。蓮空金剛摩尼寶(陰戶空性與摩尼〔龜頭〕是金剛乘之寶),蓮藏二合金剛趺(陰戶與陽具二者交合而進入至樂、鼻息暫停時),若時見心入摩尼(若當時看見明點精液運至龜頭而能不射精),知彼安樂即為智(了知彼受樂而不致射精,能永受至樂之道,即是金剛乘之智慧);此是圓滿次第道(這是就是圓滿〔佛法〕究竟修證之次第法門),最勝師長共宣說(這種法門是證得最殊勝境界之師長所共同宣說者)。貪離貪中皆無得(淫樂之貪與離射精之貪,此二者中之樂觸正受其實皆無所得--並無物質之法可得),剎那妙智於彼顯(但是在二根交合之剎那間生起之妙智,卻於彼交合之際顯現),八時一日或一月(密宗行者應當每日八個時辰,或全天、或整整一個月),年、劫、千劫受此智(或整整一年、整整一劫、整整一千劫中,不斷地在第四喜之交合快樂中正受此智慧)。』正灌頂時受須臾頃,正修習時、長時領受經八時等(在正受灌頂時,只享受『舌嚐上師與明妃之淫液時引生』短暫之快樂;經此灌頂後進入雙身法之正修習時,則須長時間之領受此樂,譬如每日八個時辰受此樂。『等』字之意為:全天、整月、整年、整劫、整整千劫而受此樂)。
智慧灌頂之三昧耶為「三昧耶亦如前經云:『遮繪壇場等,授最勝律儀。』答日迦拔說見女人左繞三匝作請白等,為三昧耶。
4. 第四灌頂。其內涵又分為世俗第四灌頂「第四灌頂前者,由菩提心住摩尼中不外漏注、俱生歡喜(於第四灌頂之前所證得者:唯是受灌之後,自己將精液及明點同時安住於龜頭而不外漏者,此僅是俱生歡喜),是謂世俗第四灌頂(這只能說是『世俗諦』之第四灌頂,並非『勝義諦』之第四灌頂)
以及勝義第四灌頂「所說真實義或勝義第四灌頂,為無二智(所說真實義或勝義第四灌頂者,是說『無二智』);所無之二,多次說為樂空(前者世俗灌頂所無之『二』,多次說為『樂、空』)。經云:『從彼無轉涅槃樂(從彼雙身交合出生之〔無轉涅槃樂〕),俱生不變為第四(必須證得〔樂空雙運〕長時不射精而不中斷之〔不變妙樂〕,方說為勝義第四灌頂)。』此說不變之樂名為第四(此密經經文之意乃是說:證得『樂空不二』之不變妙樂為第四灌頂之真義),故非任何安樂皆可(所以並非雙身法中所證得之任何樂觸即可說是已經完成第四灌頂),要是三摩地支以上安樂(必須是依止上師指導而證得三摩地等至--上師與弟子皆同時入住第四喜性高潮中--而現觀『樂空不二』,具足證得此三昧七支功德以上之安樂,方可名為具足第四灌頂之勝義)。
樂空不二的內涵白話來說就是意識心在領受身觸淫樂的當下,觀察此第四喜淫樂空無形色、意識心自身也是空無形色,兩者同時運行,故成就了樂空不二。
而第四灌頂的三昧耶「此灌頂之三昧耶者,如答日迦拔云:『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
簡單來說,瓶灌頂乃是上師觀想雙身法以水為受灌者灌頂;秘密灌頂乃是受灌者要獻上九位年輕女性給上師實修雙身法,在上師與明妃同時到達性高潮之後,在其不知情的狀況下,餵男精、女淫液給受灌者飲用,並拿這些分泌物來為其灌頂;智慧灌頂乃是上師詳細解釋淫樂四喜的差別,並教導受灌者修持雙身法之理論及必須日日八時領受第四喜之淫觸身樂,令弟子於雙身修法生起「智慧」;第四灌頂乃是受灌者親自上陣實修雙身法,若受世俗灌只是純粹領受不射精性高潮的第四喜淫樂,若受勝義灌則是在領受淫觸的同時,具有觀察樂空雙運、樂空不二的知見。
從上述宗喀巴的密宗道次第廣論文章一路讀來,便知道無上瑜伽部的灌頂從始至終皆環繞著男女交合的雙身法為中心而打轉,而各各灌頂所對應的三昧耶誓言,尤其是第四灌頂的「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依於宗喀巴前後撰文的邏輯,就是在告訴受灌者為了長時樂空雙運,領受不中斷的勝義第四喜身觸淫樂,必須要遵守持祥論師所說的:可以殺害其他有情來受用他人的女性眷屬,對方不願意奉獻的,可以用強取的手段,並說種種妄語來滿足這個目的。所以說,不承認「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的犯戒說法,而以自己偏頗的解譯方式來釋義,這是徹底的強詞奪理,說者完全不了解宗喀巴的心意,也完全不了解密法,不值一哂。

那麼,難道大成就者真的像有些人說的不必受到戒律的約束,身語七種不善業可以有直接開許的嗎?我們就從理上跟事上來探討。
1) 從因果的角度來看,所謂的戒律其實是立足於法毗奈耶,也就是法界因果的定則,例如:殺生一命者必償一命並外帶利息,如同 佛在楞嚴經中所說「人死為羊、羊死為人」的道理;若說大成就者或是大菩薩造作不善業而能有直接開許,就如同來求見百丈大師下一轉語的野狐精其下墮語業之因:「大修行人不落因果」,當初此野狐精尚只是因為回答學人一句話就墮野狐身五百世、無法脫身,現代之人公然貼文在網路上昭告全天下,未來世的果報難道會比野狐精身還來得輕嗎?當知正理應如百丈大師所說:「大修行人不昧因果」!
2) 從 佛陀大寶積經中的本生開示來看,過去大悲商主殺害惡人的典故為「乃往過去世遇然燈佛,時有五百賈人,為求珍寶入於大海。善男子,時賈人中有一惡人多懷奸偽,常行惡業初無悔心,善知兵法恒為寇賊,奪他財物以為產業,狀如賈人共諸賈人同載一船。時彼惡人如是思惟:此諸賈人大得珍寶,我今當殺此諸賈人,取其珍寶還閻浮提,如是思惟已欲殺諸人。善男子,爾時有人名曰大悲,於彼眾中作大導師,時彼導師於夜夢中,見海鬼神來作是言,汝此眾中有一惡人,如是相貌恒為寇賊劫他財物,彼人今生如是惡心:我當殺此五百人已,取其財物還閻浮提。若此惡人得遂本心殺五百人者作大惡逆業。何以故?此五百人皆是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菩薩,若此惡人殺諸菩薩,以此業緣障礙罪故,一一菩薩從初發心,乃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惡人於其中間常在地獄,汝為導師可作方便,令彼惡人不墮地獄,彼五百菩薩,亦復可得全其身命。善男子,爾時大悲導師如是思惟:作何方便令彼惡人不墮地獄,五百菩薩全其身命?作如是思惟已,乃不向一人說是事也。爾時待風餘有七日,當還閻浮提,七日過已如是思惟,更無方便唯有除此一惡人者,爾乃可令此五百人得全身命。復作是念,若我向餘人說,此五百人當生惡心,生惡心已殺此惡人,彼諸人等當墮惡道。善男子,大悲導師如是思惟:我今當自殺之,我以殺此人故,雖百千劫墮惡道中受地獄苦,我能忍之,不令惡人害五百菩薩,作此惡緣受地獄苦。善男子,爾時大悲導師生哀愍心作是方便,吾護五百人故害此惡人。是時導師,即以[矛*(替-曰+貝)]牟刺殺惡人,令諸賈人安隱得還至閻浮提。善男子,汝勿有疑,爾時導師則我身是也,五百賈人此賢劫中五百菩薩是也,當於此劫中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善男子,我於爾時行方便大悲故,即得超越百千劫生死之難。時彼惡人命終之後,生善道天上。」而密宗這些所謂的「大成就者」,殺害他人的目的是為了自己能夠奪取他人的女性眷屬,來修習雙身法而說這樣可以「成佛」,難道說這些不奉獻眷屬來讓自己修雙身法的有情會因為如此而下墮地獄嗎?這些被大成就者殺害的有情難道能夠像當初被大悲商主無計可施之下而殺害的惡人一般生善道天上嗎?如果不是同樣的條件下而說自己效法大悲商主—釋迦世尊的前生,任意殺害其他有情以修持外道之法,這樣的後果絕對無庸置疑是求升反墮,不可不慎也。
再說到邪淫,星宿婆羅門之典故應為大寶積經中的樹提梵志「善男子,菩薩成就如是悲心,雖受五欲不犯重罪,離於諸罪及遠一切墮惡道業。善男子,我念過去阿僧祇劫復過是數,時有梵志名曰樹提,於四十二億歲在空林中常修梵行。彼時梵志過是歲已,從林中出入極樂城,入彼城已見有一女,彼時女人見此梵志儀容端嚴,即起欲心尋趣梵志,以手執足即時躄地。善男子,爾時梵志告女人曰:姊何所求?女曰:我求梵志。梵志言姊:我不行欲。女曰:若不從我我今當死。善男子,爾時樹提梵志,如是思惟:此非我法亦非我時,我於四十二億歲修淨梵行,云何於今而當毀壞?彼時梵志強自頓抴得離七步,離七步已生哀愍心,如是思惟:我雖犯戒墮於惡道,我能堪忍地獄之苦,我今不忍見是女人受此苦惱,不令是人以我致死。善男子,爾時梵志又如是思惟已,還至女所以右手捉作如是言:姊起恣汝所欲。善男子,爾時梵志,於十二年中共為家室,過十二年已尋復出家,即時還具四無量心,具已命終生梵天中。善男子,汝勿有疑,爾時梵志即我身是,彼女人者今瞿夷是。善男子,我於爾時為彼女欲暫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善男子,汝如是觀若餘眾生,由愛欲故墮於地獄,行方便菩薩由生梵天,是名菩薩摩訶薩行於方便。」樹提梵志為了救護那位女人,寧願自己墮於惡道,也不願意對方因為自己而死,不知道密宗哪位「大成就者」觸犯邪淫戒乃至出家不淫戒時,是與樹提梵志抱持相同的作意及認知呢?想必密宗諸人只是為了保持長時的第四喜淫樂及觀察樂空不二而與他人作不淨行,根本不可與樹提梵志相比擬,就更別說能夠還証四無量心或者生於梵天了,因為依循宗喀巴及密宗諸師的教導,必須一日八時住於此淫觸四喜樂空雙運的境界中,始從瓶灌頂起,根本不曾離欲,更不可能實證初禪,終究不離欲界境界,更何況還造作一切墮惡道業?由上述所說可以知道,辯解「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的犯戒說這是大成就者的境界,是評論的凡夫所不了解的,這樣的狡辯,不論從理上或是事上而言,都不符合正理,都無法經過佛法的檢驗,根本與事實不相匹配,只是搪塞之詞。

總言之,於佛法中絕無「汝可殺有情,受用他人女,不與汝可取,一切說妄語。」的說法或是誓言,正真的佛法唯是清淨無染之三乘菩提,修持雙身法的密宗教導絕無可能成就佛道,唯有下墮之份,此處不再贅言之,望有緣者遠離邪法,回歸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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